--retry_count=<嘗試次數>
--retry_delay=<延遲>
這些參數僅搭配備份和復原命令使用。
如果發生可復原的錯誤,軟體會重新嘗試執行不成功的作業。您可以設定嘗試次數,以及每次嘗試的時間間隔。一旦作業成功或已執行指定次數的嘗試後 (以先發生者為準),軟體將停止嘗試。
您需要同時指定這兩個參數。--retry_delay 參數必須直接接在 --retry_count 參數之後。
範例:--retry_count=10 --retry_delay=20s
如果未指定參數,則嘗試次數為 5 次,每次嘗試的時間間隔為 30 秒 (等同於輸入 --retry_count=5 --retry_delay=30s)。若要完全停用重新嘗試,請指定 --retry_count=0。
間隔時間的設定可以使用秒鐘 (s,預設值)、分鐘 (m) 或小時 (h)。
範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