错误处理

--retry_count=<尝试次数>
--retry_delay=<延迟>

这些参数只与备份和恢复命令一起使用。

如果发生可恢复的错误,软件会重新尝试执行未成功的操作。您可以设置尝试次数和尝试时间间隔。一旦操作成功或已执行指定尝试次数(以首先发生的为准),尝试将停止。

您需要指定两个参数。--retry_delay 参数必须紧跟 --retry_count 参数。

示例--retry_count=10 --retry_delay=20s

若未指定参数,尝试次数为 5 次,尝试时间间隔将为 30 秒(类似于键入 --retry_count=5 --retry_delay=30s)。若要完全禁用重新尝试,请指定 --retry_count=0

可以秒(s,默认设置)、分 (m) 或小时 (h) 为单位设置时间间隔。

示例: